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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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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公司被认定为“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单位”
发布时间:2014-01-03        浏览次数:565        返回列表
                                   凤形公司被认定为“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单位”

                                        文章来源:安徽凤形官网      作者:陈雯

根据安徽省知识产权局2013年12月6日皖知协〔2013〕130号文件《关于确定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试点的42家单位之一,这是公司继获得“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后,又一次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得到省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的认可。

多年来,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在耐磨材料生产领域不断研发具有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技术的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其工艺技术、生产装备和产品质量均已达到国内**水平。为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公司申报各类专利73项,目前已获得国家授权6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29项、外观设计23项,另有已受理的10项发明专利申请正在公示中。通过公司各相关部室的积极努力,已基本形成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管理体系。

该文件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启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行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3〕48号),为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一步提升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确定安徽凤形、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企业为安徽省贯标试点单位。

凤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安徽省知识产权局〔2013〕130号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13〕36号)的要求,研究制定企业贯标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明确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积极派员参加相关培训;结合企业实际,在省、市知识产权局支持帮助下,尽快建立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全面完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实施。